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叉车驾驶员注意了!这一新规程将于2022年12月1日正式施行!

2022-11-04

《场(厂)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》(TSG 81—2022)新规程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!

新规变化点1:叉车的定期检验周期由原来的1年调整为2年

在《场(厂)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》(TSG 81—2022)新规程中,将叉车的定期检验周期由原来的1年调整为2年。新规程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

新规变化点2:叉车需要安装安全监控装置

在《场(厂)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》(TSG 81—2022)新规程中,叉车应设置司机权限采集器、司机坐(站)姿状态感知系统等。

如果叉车未安装安全监控装置,或者安全监控装置失效,根据《场(厂)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》(TSG 81—2022)规定,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将判定该台叉车检验结论为不合格。

新版规程提出了安装安全监控装置的要求,过渡时期如何管理?

根据《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《场(厂)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》有关事项的意见》:

(1)自2023年12月1日起,新生产出厂的叉车必须按照新版规程的要求安装安全监控装置。检验机构实施定期(首次)检验时,检验项目应当包含安全监控装置检查。同时,鼓励制造单位积极推动产品升级,提前安装安全监控装置。

(2)对制造日期在2023年12月1日前的叉车,不要求必须安装安全监控装置,定期(首次)检验可以不包含相应项目。但对安装有安全监控装置的上述叉车,定期(首次)检验应当包含相应项目。同时,鼓励使用单位按照新版规程的要求,对在用叉车加装安全监控装置,提高使用安全性。

叉车作为仓储货品的非人力搬运工具,广泛运用于各大车间、交通枢纽、转运中心等。由于货物本身的性质决定了叉车运载量大,体积重量大,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。

以下这12起叉车事故案例分享给大家,谨记要安全使用叉车。

货物阻挡司机视线

案例1:叉车货物阻挡司机视线,未能发现前方人员,发生碾压事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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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2:叉车行驶过程中视线被货物阻挡,撞倒前方人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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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人用身体当配重

案例3:为叉起较重货物时保持叉车平衡,员工用体重作为配重,险些造成人员伤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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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4:员工用体重作为配重失衡后,其他员工来帮忙,被叉车压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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货物超宽或不稳

案例5:叉车货物宽度超过路线允许宽度,挂到路边货架上,险些酿成事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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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6:叉车超速行驶,在转弯过程中侧翻。

案例7:叉车超速行驶,发生侧翻,司机未系安全带,跳车被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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叉车违章运送人员

案例10:叉车违章起升人员,叉车司机未系安全带,侧翻时叉车起升人员摔倒、司机被压。

案例11:叉车运送货物时,工人站在货物上,货物倾倒时人员也随时摔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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叉车司机未系安全带

案例12:叉车司机未系安全带,发生侧翻时从车上跌落被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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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别提醒:叉车是又大又重的机械设备,如果以不适当的方式操作或不谨慎操作,会对操作人员、行人和设施造成危险。因此,一定要加强安全生产教育,持证开车,严禁违规操作,加强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。

人员管理方面

  • 叉车驾驶人员应取得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》和企业内部准驾证,严禁无证上岗。

  • 驾驶人员不操作叉车超过6个月,应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,合格后才能上岗。

  • 严禁酒后和疲劳驾驶,驾驶人员驾驶叉车作业过程中不得从事与作业无关的事项。

  • 企业应加强对驾驶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,不断提高驾驶人员安全防护意识。

  • 具体操作要求

  • 工程项目、检维修和其他临时性用叉车实行派车制度。

  • 叉车交班需双方检查确认,每日投入使用前,应按使用维护保养要求进行试运行检查,做好记录。

  • 起步前,驾驶人员应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,系好安全带,观察四周,确认安全后缓慢平稳起步,禁止突然起步;起步时方向盘禁止处于极限位置。

  • 作业过程中,驾驶人员应集中注意力,观察周围环境,包括附近人员、固定或移动的物体。

  • 载物高度不应遮挡驾驶人员视线;特殊情况下应专人引导,倒车低速行驶。

  • 驾驶人员应遵守企业厂内交通规则,保持安全车距,按规定路线行驶。行驶速度不超过15公里/小时,转弯、经过路口或视线受阻场合以及接近或进出库房、在库房(车间内)不得超过5公里/小时。

  • 转弯、经过路口或视线受阻场合、接近或进出库房时应鸣笛警示。

  • 转弯时应开启转向灯,禁止高速和逆向转弯。

  • 坡道行驶应缓慢平稳,货物应朝上坡方向。禁止在坡道上停车、转弯和横跨坡道行驶。严禁空档滑行。

  • 货叉应处于不妨碍行驶的最低位置,门架应适当后倾,严禁行驶过程中升降货物。

  • 驾驶人员离开叉车时,应将货叉降至地面,叉车熄火,拉紧手刹,取走钥匙。

  • 在防爆区域作业的叉车应符合防爆要求。

  • 禁止叉车“带病运行”。叉车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,应停止使用。

  • 叉车应定点停放。燃气叉车入库应关闭气瓶供气阀门。

  • 禁止出现的行为

  • 超载、偏载、单叉作业;

  • 冲击性和快速叉取货物;

  • 采用制动惯性溜放物品;

  • 人员站在叉车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;

  • 用货叉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;

  • 人员通过或站在起升部件下方;

  • 叉车载人作业、行驶;

  • 在紧急通道出入口、消防设施旁、易燃物附近停车;

  • 燃气叉车靠近热源、明火或类似的点火源以及在阳光下暴晒。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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